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服务国家商务事业,围绕商务部促消费工作有关安排,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促消费专题研究的商请函》(商政研函〔2023〕112号)、《浙江工商大学商务部专项课题实施意见》(浙商大校办函〔2021〕83号),面向全校开展商务部促消费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南
1、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家庭消费增长的政策研究
2、我国不同收入群体的消费促进政策研究
3、我国消费领域高质量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政策研究
4、数字经济对消费促进的效应评估研究
5、数字化时代消费促进政策效果与优化设计研究
6、直播电商促进消费的机制研究与政策建议
7、我国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研究
8、我国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9、促进居民生活服务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10、促进新消费品牌发展的政策研究
11、中高端消费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12、纺织服装消费潜力及政策研究
二、课题类别
1、本次课题立项时为校级课题。
2、课题结项时或在课题规定结项时间后的一年内取得相应成果,可认定为省部级一般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
三、研究期限与经费支持
1、本次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课题研究开始时间由课题公示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课题研究公示通过之日的3个月内,课题负责人需至少提交1篇成果要报。
2、重点课题每项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3万元经费支持。课题立项后拨付5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课题级别由申请人提出,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商务部专项课题实施意见》认定。
3、研究成果获国家领导人批示后,可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商务部专项课题实施意见》再给予资助。
4、课题正式立项后两年内仍没有达到结题条件的,剩余经费将不再拨付,且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
5、课题经费使用参照《浙江工商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四、申报者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我校正式教职工或校外研究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鼓励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申报本课题。校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课题组成员需有我校正式教职工。
2、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主要研究人员要有与课题相关的实践经验和前期研究成果。
3、本次课题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课题组,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五、结题要求及成果认定
1、课题结题需提交1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2000-4000字的成果要报。
2、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商务部相关司局成果采纳,视为达到结题条件;若课题负责人同时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A-及以上的中文学术论文或著作,课题认定为省部级一般课题,计分不计奖。
3、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商务部部领导批示或在商务部《调研与参考》上刊发,视为达到结题条件,且课题认定为省部级一般课题,计分计奖。
4、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课题认定为省部级重点课题,计分计奖。
5、课题研究成果未获得商务部相关司局采纳或领导批示的,课题负责人需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A-及以上的中文学术论文或著作,经学校讨论后,可视为课题通过验收。
6、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向有关领导、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应署明“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的著作还应使用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标志和浙江智库标志组合,注明“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六、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申报表》(一式四份,签字)交至现代商贸研究中心422办公室(下沙校区网络信息中心大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如下邮箱:rudy815@qq.com。
联系人:朱盛妍 联系方式:28877399 短号:533579
社会科学部
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北京研究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