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省部部共建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29

为充分发挥我校省部部共建优势,进一步加强现代商贸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商贸、流通、消费等领域的高质量成果产出,聚智聚力提高智库服务影响力,现根据商务部(商建司函〔2024〕154号)等文件,面向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驻所研究员等开展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南

1、应用对策类

(1)提振中小微商贸企业信心预期政策措施研究

(2)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健康消费国际比较研究

(4)消费领域新质生产力研究

(5)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6)发展数字消费研究

(7)商务领域品牌建设

(8)健康运动消费的发展现状、国际经验与推进政策

(9)制约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瓶颈及对策建议研究

(10)绿色消费的内涵、范围、瓶颈与政策

2、理论研究类

(1)健康消费的科学内涵、典型特征和理论逻辑

(2)全球主要国家健康消费发展比较与国际经验

(3)健康消费、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研究

(4)促进健康消费与健康产业“双升级”的理论框架

(5)健康消费发展的增长逻辑、关键路径与推进政策研究

(6)典型健康消费行为的心理认知研究

(7)促进健康消费的政策效果评估研究

二、研究期限与经费支持

1、本次课题研究开始时间由课题公示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2024年6月30日前,课题负责人需至少提交1篇2000-4000字的成果要报。课题结题验收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2、课题经费3万元/项,立项后先拨付5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3、课题正式立项后没有完成课题,剩余经费将不再拨付,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

4、课题经费使用参照《浙江工商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三、结题要求及课题认定

1、课题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有课题需提交1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2000-4000字的成果要报。

(2)应用对策类课题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上述单位采纳应用,或发表在“三报一刊”上;理论研究类课题成果若未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未被上述单位采纳应用或未发表在“三报一刊上”的,可申请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A-及以上的中文学术论文或经中心组织专家审核,纳入中心统一出版的专著作为结题成果。

2、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向有关领导、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应署明“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

3、课题立项时为校级课题,课题结项时级别认定按《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科研工作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科〔2023〕7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课题研究成果符合浙江省社科联认定标准的,优先推荐为浙江省新型智库课题。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省部部共建专项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签字)(见附件)交至现代商贸研究中心422办公室(下沙校区网络信息中心大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如下邮箱:zjgsucrmb2023@163.com。

联系人:朱老师  28877399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省部部共建专项课题申报表 .docx

 

 

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