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科〔2020〕161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修订)》(�z2021�{2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协同创新专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1.现代流通体系发展水平测度
2.现代流通促进经济增长效应
3.新发展格局下促消费的对策
4.消费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5.现代物流稳产业链、供应链
6.数字经济赋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7.跨境电商与全球价值链重构
8.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的路径与机制
9.流通产业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10.消费者行为的认知心理机制
11.商业数字化与消费提质扩容
12.商业大数据采集、分析与挖掘
13.智慧商圈建设框架与关键技术
14.流通文献计量与政策文本量化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条件
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43岁),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原则上不再申报本专项。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与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校内其他资助项目重复。
(3)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三、成果形式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数据库成果等。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须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论文须发表在学校认定的一级以上期刊(1篇)或CSSCI核心期刊(2篇)等中文期刊,论文要与研究选题相关;研究报告须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并有采纳证明。选题12和14,研究成果可以数据库成果形式进行评审验收。
四、研究期限、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二)课题资助经费4-6万元/项。
(三)经费立项时拨付40%,年度评估考核合格拨付30%,结题考核合格后拨付30%。
五、成果标注要求
(一)论文须署名单位“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二)著作务必在封面或单独扉页,明确标注基地徽标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成果”字样。
(三)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浙江省属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2年9月30日前交至现代商贸研究中心422办公室(下沙校区网络信息中心大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udy815@qq.com。
联系方式:朱盛妍 28877399
附件: 课题申请书
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