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作为商务部国内贸易智库成员单位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现根据商务部《关于三季度国内贸易领域研究需求有关事项的函》(商建司函〔2023〕466号)、《浙江工商大学商务部专项课题实施意见》(浙商大校办函〔2021〕83号),面向校内外开展相关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南
1、中国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机制、路径及支持政策研究
2、商务领域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研究
3、商务领域标准实施评估方法研究
4、推动新消费品牌规范健康发展研究
5、我国开展跨境商业信用合作可行性研究
6、消费市场新特点、新趋势研究
7、商务领域“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研究
8、弘扬中国传统丝绸文化培育丝绸国际化品牌实现路径研究
9、批发业转型升级政策研究
10、零售业转型产业政策研究
11、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
12、推进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路径研究
13、推动即时电商规范健康发展研究
14、我国不同收入群体的消费促进政策研究
15、我国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研究
16、促进居民生活服务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17、国内商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义、定位与思路研究
18、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构建中国特色商业话语体系
19、我国纺织服装产业竞争力研究
二、课题类别
1、本次课题立项时为校级课题。
2、课题结项时或在课题规定结项时间后的一年内取得相应成果,可认定为省部级一般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
三、研究期限与经费支持
1、本次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课题研究开始时间由课题公示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课题研究公示通过之日的3个月内,课题负责人需至少提交1篇成果要报。
2、重点课题每项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3万元经费支持。课题立项后拨付5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课题级别由申请人提出,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商务部专项课题实施意见》认定。
3、研究成果获国家领导人批示后,可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商务部专项课题实施意见》再给予资助。
4、课题正式立项后两年内仍没有达到结题条件的,剩余经费将不再拨付,且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商务部国内贸易智库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
5、课题经费使用参照《浙江工商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四、申报者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我校正式教职工或校外研究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校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课题组成员需有我校正式教职工。
2、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主要研究人员要有与课题相关的实践经验和前期研究成果。
3、本次课题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课题组,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4、原则上已经承担过商务部专项课题且没有结题的,不得申报。
五、结题要求及成果认定
1、课题结题需提交1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2000-4000字的成果要报。
2、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商务部相关司局成果采纳,视为达到结题条件;若课题负责人同时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A-及以上的中文学术论文或著作,课题认定为省部级一般课题,计分不计奖。
3、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商务部部领导批示或在商务部《调研与参考》上刊发,视为达到结题条件,且课题认定为省部级一般课题,计分计奖。
4、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课题认定为省部级重点课题,计分计奖。
5、课题研究成果未获得商务部相关司局采纳或领导批示的,课题负责人需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A-及以上的中文学术论文或著作,经学校讨论后,可视为课题通过验收。
6、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向有关领导、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应署明“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为署名单位。
六、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申报表》(一式四份,签字)(附件1)及《研究选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交至现代商贸研究中心422办公室(下沙校区网络信息中心大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如下邮箱:rudy815@qq.com。
联系人:朱盛妍 28877399,13656633579(533579)
叶彦莹 28875319,13958171213(671213)
附件:
1、商务部国内贸易智库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2、研究选题汇总表
社会科学部
北京研究院
商务部国内贸易智库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附件1商务部国内贸易智库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doc